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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(2/2)

而我写这样的经历,并不是要声讨我的前公司,只是想要提醒同为nVX的你与我,要时刻保护自己,因为,只有你有办法守护自己、只有你有办法为自己战斗。

是的,那时的我,本还没有想到「XSaO扰」这三个字,是直到撑着回到公司,看到了当时最我的助理郑淇,我才知,原来我被XSaO扰了。

依据XSaO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,意图XSaO扰之罪,须告诉乃论。

意即当你决定寻求警方协助时,需要正式对加害者提告,警方才会受理你的案件。

、亲了我脸颊,我才开始到极度的不适、恶心、想吐。

一般来说,公司毫无预警地收到这份公文都会反应相当大,直属长官通常会第一个把你叫过去,有的气亲切,有的会很凶狠,大意是问为什麽要报警呢?为什麽不先跟公司谈呢?之类的。

在我最近期听到的案例里,主角就是我朋友。

只是,那时的我们既单蠢又乐观,才会选择相信这个社会有公义,才会傻傻认为这个与我格格不的公司,会帮助我讨回公吧?

大概就是这样的程,一天两次,大概维持个一周,就会让刚遭遇完XSaO扰、心慌慌、後无任何靠山的你心俱疲、随时於崩溃的边缘。

那位朋友是我周遭少数个X相当悍的nV生,但连她遇到这样的事情时,也是被折磨地心俱疲、万念俱灰,甚至跟我当时一样,变得不再轻易相信人。

虽然在《两个长发样nV生的故事》中有详述过,但我还是决定把公司的理过程简述一次,因为在我听过的周遭人案例里,除去少分正直的公司外,大分公司都是选择这样解决提问题的人,而不是去解决问题。

也就是在那段期间,P才提了跟我同居的提议。

以我那时的状况,决定提告後,警方上从外区调派一位nV警帮你笔录,并且确认加害者的长相及查询其是否有前科;隔天一早,警方就会行文到公司告知这件事,公文确切的内容我并不清楚,因为前公司并没有让我看见那纸公文。

然後就是无止境的约谈——我那时的情况,是直属长官、人事室、秘书室、政风室、总务课、职业安全课、单位最长官及副长官等等等,所有想得到的都来了,这些人好像还排好班表跟工作分似地,有的扮黑脸有的扮白脸,一天两次找我会谈,然後每次都一定会要你详述事件发生情形,听完後,大概就是我们一定会好好理、你辛苦了你还好吗、家里还好吗、谁谁谁太过分了公司一定会好好纠正他之类的无关要话语,最後就会问:「那你何时要撤告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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